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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客户端8月31日讯(通讯员 曾赣宾 刘玥)8月3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检查
会议认为,自2019年3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全州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完善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建立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机制,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气象灾害预警渠道得到畅通,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得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得到发展;湘西新一代天气雷达投入业务使用,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为成功应对2023年“6·30”极端特大暴雨等强降水天气过程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气象减灾防灾取得明显成效,在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议《报告》和开展讨论后,州人大常委会根据前期在全州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短板弱项,结合《条例》的具体要求和湘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际需要,就推进完善《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升地方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形成审议意见,向州政府提出五点建议,要进一步抓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进一步保护气象设施及其探测环境,进一步筑牢气象灾害预警第一防线,进一步加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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